回购交易是指在卖出(或买入)债券的同时,约定到一定时间后按规定的价格再买回(或卖出)这笔债券,实际上就是附有购回(或卖出)条件的债券买卖。
回购交易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卖出回购交易,一种是买入回购交易,又分别称为回购交易与反回购交易。
一、回购交易。是指卖出一种债券的同时,约定在一定时期后按规定价格再从对方买回该种债券的交易。回购交易的目的是筹措短期资金,弥补临时性资金的不足。采用回购交易方式取得资金实际上是一种短期借款,是用该种债券作为抵押的借款,因此安全性高,利率息率也较低。一般来说,债券出售者支付利息有两种方式。一是卖出债券价格要低于买进债券价格,该价格与买进价格相同,卖出债券方向对方额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二、反回购交易。是指在买进一种债券的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规定价格再卖还给对方该种债券的交易。反回购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暂时性地持有债券,使富余的短期资金得到充分运用,从中获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
实际上,回购交易与反回购交易是一笔交易从不同的当事人角度进行划分。在一笔回购交易中对于债券所有者来说,它进行的是回购交易;而对于资金所有者来说,他进行的是反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自己回购。指证券公司以附有定期购回为条件卖出自己手持的债券来筹集所需的资金,是证券公司为了筹措资金而进行的交易。
二、委托回购。指证券公司以外的债券持有者通过委托证券公司以现金交易的形式卖出自己持有的债券来筹措资金。这里,证券公司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其在库债券与资金不会发生变化。
三、直接回购。指一些资金不足的金隔机构等不通过证券公司而是直接以附购回条件的方式将自己持有的债券卖给债券购者(事业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