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是英语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
根据《公司法》和M《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第一批这类股票有“PT双鹿”、“PT农商社”、“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与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点区别:一、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五的开市的时间内进行,而而逐日持续交易。二、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申报价不得超过一次转让价格的上下5%,与ST股票的日涨跌幅相同,正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则为10%.三、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交易所于收市后一次性对该股票当天所有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工进行撮合,产生惟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成交。四、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显示。只由指定报刊设专栏在次日公告。